淄博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

导语 经开区2023年10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具体的内容可以在正文查看。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要求,淄博市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于10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220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

  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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