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符合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导语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三者之一的,均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休。

  符合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退休: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事项窗口

  窗口名称: 人社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退休】可获淄博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工商人员退休年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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