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购房提取中自住住房是什么意思?

导语 在淄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用户,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其中提取的方式包括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自筹资金购房的、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

  自住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且职工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住房。房屋用途为酒店 (商务)公寓、办公用房、商铺用房等其他用途的,则不符合提取条件。

  扩展: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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