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有哪些?

导语 淄博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对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完整内容请看下文

  对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3%。

  由区县政府为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五年发放养老金。

  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农村独女户夫妻符合领取条件的,给予计划生育补助,其中:对独生子女伤残和农村独女户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100%,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补助标准为本人月基础养老金实际计发额的200%。

  复退军人按服役年限每服役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基础养老金加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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