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最低工资标准

导语 2024年淄博最低工资标准暂未公布,淄博依旧实行往年的淄博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0月1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淄博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2200元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2010元

  ◆高青县、沂源县:18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22元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20元

  ◆高青县、沂源县: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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