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3年中考特殊考生政策
导语 淄博2023中考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等特殊考生政策如下:
淄博市2023年中考特殊考生政策
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享有省、市教育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到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成绩的意向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
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减去15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录取。
各区县要进一步强化招考委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健、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生组织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方案各环节要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考试管理安全,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区县、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诚信考试教育、中考政策解读与宣讲工作,确保考生及考生家长熟知中考招生政策,诚信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