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导语 淄博低保单人保政策是怎么样的?淄博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符合部分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单人保,一起看看吧!

  淄博哪些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 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家庭。

  政策咨询电话

  车站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710954;

  和平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216637;

  公园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175752;

  科苑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3115527;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3127067;

  湖田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061890;

  马尚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2869007;

  房镇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电话:3881656;

  张店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低保科电话:2869930;

  淄博市民政局低保办电话:388742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淄博低保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淄博低保标准、低保金金额/计算方式;非淄博户籍申请;家庭情况认定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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