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惠享淄博 喜迎新春”消费券满减规则
导语 “惠享淄博 喜迎新春”消费惠民活动举办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2月24日,本次消费券活动分为百货券和超市券,满减规则详见正文:
淄博“惠享淄博 喜迎新春”消费券满减规则
1.百货券:每单消费5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
2.超市券: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
发放平台:
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用户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优惠券分百货券50元(满500元可用)、超市券50元(满200元可用)2种。
2.核销规则:
百货券:每单消费5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
超市券: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
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用户须在淄博本地方可核销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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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取2023淄博惠民消费券领取时间、入口、方法、金额、使用门店名单等信息;消费券使用规则、核销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