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供暖费收费标准

导语 桓台供暖费收费标准按照面积收费的话,又分为区居民供暖价格、非居民采暖等等,具体收费标准也整理在文中。

  桓台供暖费收费标准规定详情:

  1.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专有(套内)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

  无房产证和有房产证但证上未载明专有(套内)面积(或未注明公摊面积)的,按以下比例扣除公用分摊面积后作为计费面积:建筑面积65平方米及以下为10%,65-90(含90)平方米为8%,90-130(含130)平方米为7%,130平方米以上为6%。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

  3.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委会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费。

  温馨提示:

  以上为按照面积收费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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