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汽车转让后要办转让登记吗

导语 淄博汽车转让后要办转让登记,而且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淄博汽车转让相关手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另外,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汽车转让】可获淄博机动车转让登记办理材料/方法/流程/费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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