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导语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规定来啦。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温馨提示:
1. 政策咨询热线:0533-12333。
2. 政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电话:0533-2188002;0533-286472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养老】可获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养老金领取条件、计发方法、补缴规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