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养老保险山东省内不办理转移了吗

导语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淄博养老保险山东省内不办理转移了吗: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4号)要求,自2021年12月3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存在重复部分如何退费?

  如果存在重复部分,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退还个人账户部分。

  淄博政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电话:

  0533-2188002;0533-286472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可获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入口/方法/标准;养老认证入口/方法;养老保险相关疑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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