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养老保险山东省内不办理转移了吗
导语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淄博养老保险山东省内不办理转移了吗: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4号)要求,自2021年12月3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存在重复部分如何退费?
如果存在重复部分,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退还个人账户部分。
淄博政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电话:
0533-2188002;0533-286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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