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单位就业落户办理材料
导语 淄博单位就业落户办理材料有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调动函或录用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等。
淄博单位就业落户办理材料:
单位调动和录用人员,可申请在就业地单位或社区集体户落户,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调动函或录用通知书、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单位集体户接收函(限落单位集体户)。
温馨提示:
淄博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于2021年12月29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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