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医保个账一次性支取指南(材料+流程+地址)

导语 如果有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的,办理异地安置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淄博医保个账一次性支取攻略: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的,办理异地安置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全城通办):

  市直: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25-B30窗口

  张店区: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一楼东厅B区医保窗口

  淄川区: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C28-C35号窗口

  博山区: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30-39号窗口

  临淄区: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0-26号窗口

  周村区: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大厅130-135号窗口

  桓台县: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便民中心一楼37-45窗口

  高青县: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189-193号窗口

  沂源县:沂源县鲁山路南一百米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医保服务区综合业务窗口21-24号窗口

  高新区: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33号窗口

  文昌湖:文昌馨苑小学斜对面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经开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管委会二楼政务服务中心A1-A4窗口

  2.网上办理:“淄博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四、办理流程 

  1. 参保人或继承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银行卡等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可提供电子身份证实现实体证件免提交),银行卡;

  2.因死亡等原因代办支取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及亲属关系证明(可提交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个账】可获淄博医保个人账户支取指南;余额查询入口/方法;个账共济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