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供暖报停注意事项

导语 淄博供暖报停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哦。

  淄博供暖报停注意事项:

  一、根据2018年《山东省供热条例》中第二十六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二、报停有效期仅限当年采暖季。

  三、用户在报停期间请勿私自改动室内设施。

  四、用户办理完报停手续后不得私自开通供暖设施,经供热单位检查发现私自开通的,视为正常用户供热,须补交相关费用及采暖费。

  温馨提示:

  报停用户注水期间家中必须留人,观察室内采暖设施有无异常情况,一旦发生跑冒滴漏请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淄博各热力公司客服电话、供暖范围、供暖时间、供暖补贴、供暖缴费标准、开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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