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转移
淄博失业险领取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5-09-28 09:44:04
失业金标准

自2025年10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开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980元调整为2160元,增加18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809元调整为1989元,增加180元;高青县、沂源县由原来每人每月1638元调整为1818元,增加180元。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淄博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户口本、身份证等)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本人档案材料等

5.外省户籍失业人员在淄博申请失业金的,需要提供居住证/不动产证。(否则请按照失业前单位社保缴费地至市/区县服务大厅的人社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线上流程

线上渠道

“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登录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选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温暖淄博人社”小程序

在微信登录“温暖淄博人社”小程序→“社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线下渠道
线下申报、现场受理: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等申请材料到人社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

个人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点击展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淄博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申领流程、标准、发放时间、及失业登记办理入口/查询入口。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