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籍迁入年限在1年以上;
2.无住房或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3.人均年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
二、新毕业大中专生:
1.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2.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房;
三、新就业人员: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
2.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房;
四、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且在本市市区居住满1年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3.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房。
1. 《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4. 婚姻状况证明;
5.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