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2月1日起,淄博市停止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及《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规定的诸项优待政策,2021年3月起淄博已全面启用《老年人电子优待证》。
办理入口:爱山东APP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各市互认、全省通用,与其他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享受我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
推行《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使用过程中,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得要求老年人同时出示其他证件或另行办理其他凭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申领遵循自愿申领、即时办结的原则。需申领电子优待证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爱山东”APP,按流程申请,即可生成《老年人电子优待证》。
1.手机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登录;
2.在“爱山东”APP首页,点击搜索框,输入“老年优待证”,找到该服务并进入申领流程
3.进入服务后,按照页面提示,选择当前用户所属地域,上传1寸个人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可通过手机提前拍摄好所有照片),勾选承诺协议,点击“提交”按钮,进入证件效果预览页面
办理流程图:点击查看
为方便使用,可在爱山东APP将电子老年优待证添加到“我的证件”,方便后续使用时快速打开。
使用方式:点击查看
办理时限
网上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
淄博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老年证】可获山东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入口、条件、年龄、申请流程、亮证使用方式及优待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