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用:
一、涉及人身权关系的协议
证明婚姻财产、抚养、赡养、法定监护、委托监护、协商监 护、寄养、解除收养等与自然人人身权有关的协议按每件 600 元收 取 。
二、授权、声明、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
按每件 500元收取,但用于融资的声明和保证除外。
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一)自然人申办的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 住所地、学历、学位、成绩单、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 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 选票、指纹、证书、执照、文本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 原本相符、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查无档案记载等有法律 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书按每件150 元收取;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的证明资格、资信、章程、决 议、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书签名等按每件 500 元 收 取 ;
(三)劳动(劳务)、出国留学协议按每件 600元收取;
(四)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收养关系、抚 养事实、认领亲子等法律事实按每件1000 元收取。
淄博市公证收费标准详情
公证地址:
淄博市公证处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207号
电话:0533-31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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