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发放

导语 淄博本地宝为你提供相关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的资料,具体详情如下所示:

  一、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二、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与职工自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参保单位须提供下列资料:失业人员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档案、填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3份,失业人员1寸照片1张。

  2、 经办人员受理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审核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审核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核定失业人员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及标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进行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填制办理《失业证》,收存失业人员档案,并通知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凭身份证、失业证在规定日期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

  受理单位:市及各区县就业办

  办理地点:市就业办: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大楼 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12333

【相关链接】 淄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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