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网约车经营资格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语 淄博网约车经营资格申请条件有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我市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等。

  淄博网约车经营资格申请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我市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2. 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 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4.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5.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6. 企业拥有网约车经营平台系统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收购等形式拥有完全自主使用权,具备相应风险约束力和承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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