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退役军人工作安置条件

导语 山东淄博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有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进行工作岗位安排,小编整理了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条件。

  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条件:

  1. 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

  3. 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4.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5. 是烈士子女的。

  附言:

  1. 以上条件任意满足一项即可;

  2.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

  3. 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必须予以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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