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

导语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正式确定,从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啦!

  基础养老金提高金额:

  每人每月提高24元,即淄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42元

  增加养老金正式实行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

  增加养老金发放到位时间:

  年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通知详情:

  按照国家制度设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从我省情况看,这两部分待遇呈现“双增长”的趋势。

  一方面,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提高。自2009年建立制度以来,我省已先后7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高于国家标准49元。

  部分市、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还在省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

  另外,2018年我省还建立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政策,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

  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不断提升。

  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着力提高个人账户基金收益水平,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自身养老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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