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导语 自2020年11月1日起,淄博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原由人社、医保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转为税务机关征收!小编也梳理了缴费指南!

  一、灵活就业人员范围:

  1.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指南:

  1. 参保登记

  (1)灵活就业人员可参保险种:

  A: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B: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原渠道(街道、乡镇人社所)办理。

  2. 应缴费额申报

  (1)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模式,缴费人按年向税务部门办理缴费申报,确定应缴费额。(可与缴纳社保费同步进行)

  (2)2020年度的缴费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

  3. 费款缴纳

  (1)缴纳渠道方式:

  A:通过邮储和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B:银联云闪付;

  C: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D:微信;

  E:支付宝;

  F:移动办税平台;

  G:银行柜台服务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

  H: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2)缴费凭证与缴费明细

  A: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进行缴费查询、缴费票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打印;

  B:人社、医保部门的渠道进行个人账户明细查询和打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社保】可获淄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入口/方法/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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