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导语 符合淄博淄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需根据各人的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详情情况下文。

  淄博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1、应提供的公共材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或结婚证。

  2、区分不同的提取情况,需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一手房: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在市外购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

  购买二手房:房产证、契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淄博市房屋买卖合同》、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在市外购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登记查询证明)。

  在农村购房:《房屋所有权证》、职工或配偶的农村户籍证明(或能证明农村户口的户口簿)。

  翻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住建部门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建造自住住房: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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