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区关于申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的通知

导语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及我市《关于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淄博张店区关于申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参保单位(个人):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及我市《关于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条件

  (一)在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职工,距离到达改革后提前退休时间(详见附件1)3个月内且符合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二)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不同行业大类的同性质岗位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计)。

  特殊工种范围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跨行业参照工种名录进行申报。

  二、流程安排

  根据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申报、审核流程(附件2),符合报送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依次完成个人申请、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公示、“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备案(需上传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原始材料)后,企业及档案管理机构向各自所在区县人社局报送,由区县人社部门汇总后及时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进行提交。

  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备案信息后,根据业务量分布情况,逐个通知区县或企业进行线下审核。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现单位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每月初5个工作日。受理地点: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5楼545房间,联系电话:2180607。

  (二)失业职工由本人向档案代存机构申请办理(张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时间为每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地点: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5楼513房间,联系电话:2283879。

  四、申报材料

  (一)《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规范填写第一页“审核意见”以上的各栏内容,其中“申请退休年月”不得早于申请人的改革后提前退休时间;“申报特殊工种文件依据”一栏必须为企业所属行业大类相关文件及目录,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随意跨行业填写;

  (三)《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示》(附件3)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档一份,填写时务必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规范填写相关内容;

  (四)职工人事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装订,档案无目录或未装订的不予受理)及其它特殊工种辅助材料原件;

  (五)“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备案(需上传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原始材料)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职工档案和辅助材料中可以证明特殊工种岗位及年限的原始材料PDF版扫描件(每个职工的电子材料归档一个文件夹并以姓名命名,要与“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时上传材料保持一致)。

  如:招工手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材料、有特殊工种岗位记载的档案材料及其它辅助原始材料等分别形成PDF材料并标注名称。

  、审核结果查询

  申报材料经区人社局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按照市局通知时间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在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本通知自下达之日起施行,请我区各有关参保单位(个人)每月按上述通知申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55、45周岁的男、女职工延迟提前退休年龄对照表.xls

  附件2.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申报、审核流程.doc

  附件3.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示(模板).xls

  附件4.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样表).docx

  附件5.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样表).xls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前退休】可获淄博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最新公告、申报时间与地点、申报材料、条件、结果查询、附件下载等更多相关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