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指南(附入口+流程)
导语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九座及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视为新能源乘用车,挂其他汽车号牌的视为燃油乘用车。
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指南(附入口+流程)
(一)补贴申报入口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选择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市级),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贴申报材料
1.录入申请人身份信息及名下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录入转让旧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在申请人名下登记时间以及转让登记日期等信息,上传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以及全部信息登记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录入购置新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买日期、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除本细则第一部分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上述转让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后,根据核查确定的补贴金额,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由市商务局通过信息平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按要求最晚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申请人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的,以市商务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