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

导语 可以。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期间可以跨地区转移,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期间可以跨地区转移,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如果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淄博各区县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可获淄博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入口/方法/标准;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入口/方法/标准;养老认证入口/方法;养老保险相关疑问解答。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