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生儿医保参保条件流程

导语 淄博办理新生儿医保都有哪些材料和条件是必须的呢?

  自2010年1月1日起,将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范围,实现新生儿“落地参保”。每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出生当年按全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7月1日后出生的,出生当年按全年个人缴费标准的50%缴纳,不收取财政补助部分。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应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所设定登记点或就近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新生儿登记时应携带户口簿认真填写《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登记信息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注意:(三个月后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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