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淄博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导语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详细介绍了淄博小微企业贷款政策的内容。

  2023淄博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一、企业贷款条件

  申请“春风齐鑫贷”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工信部等部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

  2、注册6个月以上。

  3、纳税信用评级须为C级及以上(含M级)。

  4、具有正常的员工社保缴纳记录。

  5、借款人、控股股东、企业法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无涉诉、被执行、限高等违法失信情形。

  6、满足银行贷款放款条件和担保机构担保的基本要求(需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

  注意事项:

  1、在本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在同一贷款合同期限内,只享受单笔贷款支持。但在贷款到期还款后,符合条件可再次申请。

  2、小微企业自主提出贷款申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春风齐鑫贷”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并购贷款、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得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限制性行业审慎办理)。

  二、银行贷款管理

  1、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为提高“春风齐鑫贷”政策精准性安全性,“春风齐鑫贷”贷款单笔额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由齐商银行、鑫润担保先行试点提供“春风齐鑫贷”融资服务。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以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自主加点(不超200BP)确定贷款利率。其中,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类企业、瞪羚类企业、独角兽类企业、哪吒类企业,商业银行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不超100BP收取利息。

  三、担保业务管理

  1、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零费率担保。

  2、担保机构开展的“春风齐鑫贷”担保业务,应纳入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再担保范围并备案,风险补偿按照《淄博市市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淄财金〔2020〕17号)规定执行。

  3、对不符合山东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再担保条件的“春风齐鑫贷”担保业务,财政安排的风险补偿金不予补偿。

  四、贷款有效期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业补贴】可获淄博中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标准/材料/方式等;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入口、淄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入口;补贴标准、申请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