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2022年5月20日婚姻登记公告

导语 5月20日周村区民政局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至全部现场业务办理完毕。

  各位婚姻登记当事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满足婚姻当事人“520”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本着便民、快捷、人性化服务的原则,请大家错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至全部现场业务办理完毕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218房间

  联系电话:0533-6423175

  三、关于预约

  1.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为周村区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已提前进行网上预约的,可根据短信提示按预约时间前往婚姻登记大厅办理;未预约的,可直接到婚姻登记大厅遵从工作人员引导取号按顺序办理。

  2.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均不在周村区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须至少提前两日在“爱山东APP或“山东省民政厅官网”网上预约,网上预约信息提交后以短信提示成功为准;如预约号满,婚姻当事人可选择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有关业务。

  四、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体现本人实际婚姻状况)。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证件照片3张(本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提供免费自助照相服务,也可根据要求自带)。

  4.军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

  5.再婚当事人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生效的判决书)、丧偶的请携带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或火化证、或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五、注意事项

  1.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2.集体户口需携带本人户口卡原件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3.曾有婚史的须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婚”或“丧偶”。

  六、有关疫情防控的提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进入区政务大厅请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限制“提醒弹窗”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要求,自5月2日起,对“场所码”中被赋予“提醒弹窗”人员实行限制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2.除当事人以外,禁止不必要的陪同人员(摄影、家人、亲友)进入。

  3.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按照流程规范办理业务。除人脸识别程序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4.婚姻登记办理结束后,请尽快离场,不逗留、不扎堆,尽量减少在大厅内停留时间。

  祝愿所有新人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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