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2021年度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导语 博山区2021年度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有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计驻我区的各级公办以及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有行业资质教育培训机构的等等。

  博山区2021年度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申请人须在我区工作并与单位签订正式或聘用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本地(博山区)无私有住房;每个家庭(含一人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已享受政府购房补助的人才不得再申请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人才公寓统计牵头部门:

  1.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计驻我区的各级公办以及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有行业资质教育培训机构的人才公寓申请人。

  2.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计驻我区的各级公办以及民办医院、有行业资质诊所的人才公寓申请人。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计驻我区原区属以上企业(含中央及市属以上企业、外资企业)的人才公寓申请人。

  4.镇办负责统计辖区内驻我区区属以下企业及民营企业的人才公寓申请人。

  5.区人社局负责统计驻我区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所有事业单位的人才公寓申请人。

  6.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统计驻我区各银行、保险、证券及新型金融机构的人才公寓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朋友记得在报名申请时间内报名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公寓】可获淄博产权型人才公寓价格;房源;申请时间/方法/材料;最新房源申请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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