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指南

导语 淄博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服务对象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淄博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指南: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全城通办):

  市直: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25-B30窗口

  张店区: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市民中心一楼东厅B区医保窗口

  淄川区: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C28-C35号窗口

  博山区: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30-39号窗口

  临淄区: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0-26号窗口

  周村区: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周村区市民之家二楼东大厅130-135号窗口

  桓台县: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便民中心一楼37-45窗口

  高青县: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189-193号窗口

  沂源县:沂源县鲁山路南一百米政务服务中心3楼D区医保服务区综合业务窗口21-24号窗口

  高新区:张店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33号窗口

  文昌湖:文昌馨苑小学斜对面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

  经开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管委会二楼政务服务中心A1-A4窗口

  2.网上办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s://zbybggfw.darewayhealth.com/SmPsc/#/orgLogin)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也可书面承诺。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监督电话

  0533-3173168

  八、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监督电话等;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

  2.办事效率: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公开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

  3.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结,违规收费,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

  满意度测评:

  1.现场评价:服务窗口评价设备、评价卡、二维码、大厅服务台、投诉举报箱等渠道。

  2.互联网评价:通过政务服务网、“好差评”系统平台,对经办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参保】可获淄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医保参保材料/条件/方法/入口;信息变更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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