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华星热力供热收费通知

导语 淄博华星热力2022-2023采暖季热费收缴时间是2022年10月8日-10月31日。详情请看正文。

  淄博华星热力2021-2022采暖季热费收缴安排:

   2021-2022采暖季即将开始,应广大热用户需求,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确保广大用户供暖质量,有序提前开展阀门开停、打压试水等工作,我公司将提前开通微信缴费通道

  微信缴费时间

  2022年09月08日至10月31日

  【关于发票】

  微信缴费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电子发票链接,住户即可自行根据需求打印发票。如住户需我公司协助打印,请到客服中心自行打印或由工作人员协助,从自助发票机进行打印。(由于自助发票机设备调试原因,打印时间需在9月25日以后)

  【微信缴费方式】

  请广大用户微信搜索“华星热力”,关注“华星热力”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供热缴费】,绑定所缴费住房用户号后,按照提示完成取暖费缴纳。(请仔细核对个人用户信息)

  现场客服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08日至10月31日

  【服务大厅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考公路与唐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傅家镇中心幼儿园斜对过)

  【付款方式】

  本采暖季我公司支持POS机刷卡、工行汇款、现金支付、微信支付等多种方式,详情见后续张贴收费通知。

  【客服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我公司客服中心联系。

  客服热线:6071200

  收费标准

  依据淄政办【2015】120号文件规定:

  1、居民住宅按(房产证)套内建筑面积22元/㎡。

  2、办公商铺按(房产证)建筑面积36元/㎡。

  3、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按建筑面积20.5元/㎡。

  4、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居民家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热费。

  情况说明

  上一年度未供暖用户

  上一年度未供暖,需要开栓供暖的用户,请于10月15日前尽早缴费,以便公司统一安排及时开阀、打压试运。由于供热的特殊性,注水打压(10月15日)之后,原则性不再办理任何开户手续。

  本年度不供暖用户

  报停用户,请于10月8日至10月20日前带有效证件【房产证原件(无房权证者需带能证明房产的有效证件原件】到客服中心办理报停手续。

  过户、改名用户

  有需要过户、改名的用户,请持有效证件【房产证原件(无房权证者需带能证明房产的有效证件原件,如:合同、协议、判决书等)、办理人身份证】到客服中心进行资料审核更改后再行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淄博各热力公司客服电话、供暖范围、供暖时间、供暖补贴、供暖缴费标准、开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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