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冬季供暖缴费
导语 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冬季供暖缴费时间是2022年9月8日—2022年10月31日为止。具体通知看正文。
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冬季供暖缴费通知:
一、收费期限:
供热收费期自2022年9月8日—2022年10月31日为止。期间公休、节假日正常收费。
收费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6:00
二、收费标准:
1.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22元∕㎡。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
上述供暖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公摊面积)的仍按照淄价字[2004]260号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5元∕㎡。
3.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其价格按建筑面积36元∕㎡。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收取300元供暖费。
5.供暖期为120天,即自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清采暖费的供热用户(串联用户以控制阀控制用户为交费单位)环保供热将按时供热,逾期交费用户供热日期将视管网流量调整情况来确定供热开始时间。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总用热率30%以上的建成小区,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70%以上的居住建筑,采暖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总用热率30%以上的建成小区,单元或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30%以上、70%以下的居住建筑,按双方协议中约定的温度执行;总用热率30%以上的建成小区,单元或单元供热系统分区用热率达不到30%的居住建筑,由供热企业决定是否供热,如进行供热,执行双方协议约定的供热温度。
三、缴费方式:1、微信缴费:
①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并关注。
②进入我公司公众号→选择“在线服务”菜单→点击“在线缴费”功能。
2、支付宝缴费:
①打开支付宝APP,进入“生活缴费”应用。
②点击“暖气费”项目→选择“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
3、自助查询“供暖缴费卡号”方法:
①进入“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②“在线服务”→“用户绑定”→ “更多绑卡方式”;
③选择“小区楼号”绑卡方式(建议输入小区名称关键词,例如:凤凰城的用户,可输入“凤凰”两个字,进行搜索)→点击搜索结果;
④选择“楼号”、“单元”、“楼层”、“房号”;
⑤请核对“房间编号”、“供热公司”、“供暖面积”信息无误,“用户卡号”即为您的供暖缴费卡号,点击“提交”完成绑定。
4、收费地点:
张店区华光路143号甲4淄博市环保供热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世纪路与华光路交叉路口西南角,龙御现代城沿街商铺)。
四、报停方式:
凡在上一供暖季未参与集中供暖且今年仍不选择供暖的热用户,无需办理报停手续;
凡在上一供暖季正常供暖且今年有停供需求的热用户,则需在10月15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办理线上报停业务,也可拔打968111或各分公司服务热线电话报停,用户报停时需要提供准确报停地址及报停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淄博各热力公司客服电话、供暖范围、供暖时间、供暖补贴、供暖缴费标准、开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