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淄博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导语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张店区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度淄博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2025年度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度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时限要求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3月19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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