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工业学校招聘条件
导语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工业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淄博市工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淄博工业学校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8月12日以前取得。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计算截至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