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高青县教育系统招聘条件
导语 为促进高青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高青县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淄博高青县教育系统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者;本次共招聘教师12名。具体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淄博市高青县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中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8月5日以前取得。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8月底);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2023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10.其他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2024年淄博市高青县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