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导语 根据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十)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一)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附件2:2024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docx

  推荐阅读:《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3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3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3日09:00-3月1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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