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城区公办小学录取顺序是怎么样的?
导语 高青城区公办小学录取顺序是当城区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时会遵守的规则,第一顺位是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者。
高青城区公办小学录取顺序:
城区学校报名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规模的话,是会录取的。
当城区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规模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 有自有住房,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下同)者;
2. 有自有住房,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者;
3. 无自有住房,用(外)祖父母房产报名者;
4. 无自有住房,租房者。
另外,如果有遇到同类情况,则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 县城户籍列非县城户籍之前;
2. 房产证签发日期早者;
3. 购房合同签发日期早者;
4. 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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