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指南

导语 高中学生怎么情况才能转学,淄博本地宝为你提供关于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指南,详情如下

淄博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指南

  

 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准予转学。高中学生在本区县内不准转学。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一般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市(地)重点高中;同级重点中学之间,可以办理转学。转学材料分三种情况分别提供如下材料:

  (1)本省跨市地、县区转学:本省外地市转入我市学生须经转出学校及原学籍主管部门批准,由学生持家长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卡片、《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ⅹⅹ市高中学生转学证》(统一用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程序打印)、转入学校提供的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到转入淄博市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2)由外省市转入:由外省转入我市学生须持家长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转学证、学籍卡片、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由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及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转入学校提供的同意接收证明等材料到淄博市教育局办理转入手续。

  (3)转往外省:我市学生转往外省市,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由转出(原就读)学校和省、市、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注销其考籍

【相关链接】 淄博民办学校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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