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林溪郡幼儿园2025年新生招生简章
导语 高新区林溪郡儿园是高新区工委管委投资举办,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主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
淄博高新区林溪郡幼儿园2025年新生招生简章
高新区林溪郡儿园是高新区工委管委投资举办,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主管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为切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2025年淄博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25年淄博高新区林溪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公告
招生计划:2025年招收小班4个班级。
招生对象: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
特别说明
(一)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此类人群按照招生学位数占用相应学位入学,不参与招生排序。此类人群须于6月27日前(含6月27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学前教育科(天鸿路36号,教体中心418室)进行现场审核,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二)推行 “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此类人群须于6月27日前(含6月27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幼儿园线下报名,按照政策执行。
(三)招生范围内的城市小区规划有配套幼儿园的,应当入本小区配套幼儿园。
(四)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的房产依据。
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5年6月23日,通过高新区林溪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一阶段招生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上午8:00至7月2日下午17:00,报名入口开通。
报名范围及录取顺序:
(1)先招收林溪郡、正承世家配套小区内房产与户口一致的适龄儿童,符合该阶段报名条件但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2)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林溪郡、正承世家配套小区内有房产,户口不在本小区但为高新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如审核通过的幼儿人数超过招收学位数,则以幼儿户口在高新区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方式录取,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3)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林溪郡、正承世家配套小区内有房产,户口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如审核通过的幼儿人数超过招收学位数,则以幼儿房产在小区内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方式录取,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在对应配套居住区(林溪郡、正承世家)居住的适龄幼儿家长在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名认证后登陆“学前教育招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报名信息,完成信息提报,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
符合该阶段报名条件但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2)现场报名:
A.符合“幼随长”政策和经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审核通过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B.符合该阶段条件但网上报名未成功的适龄幼儿。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幼儿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幼儿出生证明、无独立房产证明等材料,在此阶段报名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符合该阶段报名条件但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
7月3日,申请林溪郡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可登陆“爱山东”APP“学前教育招生”,查看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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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招生
报名时间:
2025年7月4日上午8:00至7月5日下午17:00,开放报名入口。
报名范围及录取顺序:
2025年7月3日,若有空余学位,将通过淄博高新区林溪郡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招生补录信息。
(1)先招收林溪郡、正承世家配套小区外有房产,户口为高新区的适龄幼儿。符合该阶段报名条件但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如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招收学位数,则以幼儿户口在高新区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方式录取,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2)如有空余学位,招收小区外无房产,户口为高新区的适龄幼儿,如审核通过的幼儿人数超过招收学位数,则以幼儿户口在高新区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方式录取,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3)如有空余学位,招收小区外有房产,户口不在高新区的适龄幼儿,如审核通过的幼儿人数超过招收学位数,则以幼儿房产在高新区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方式录取,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4)如有空余学位,招收高新区无房产(有租房证明),户口不在高新区的适龄幼儿,如审核通过的幼儿人数超过招收学位数,依据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
资格审核:
7月6日,第二阶段报名的适龄幼儿家长,可登陆“爱山东”APP“学前教育招生”,查看录取结果。
(三)录取方式
幼儿园根据招收幼儿数,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分批次、分阶段进行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批次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报名批次学位数时,则依据幼儿园招生方案中明确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明确高新区幼儿园学前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淄高新发改〔2024〕48号),我园收费标准为:保教费:330元/生.月;伙食费:18元/生.日。
注意事项
1.经审核通过的幼儿,由幼儿法定监护人按照本园电话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办理入园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正式入园前,应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保健卫生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加强资料真实性审核。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制造、出具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4.加强预防接种查验。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21〕4号)要求,幼儿园应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5.招生过程由幼儿园家委会代表共同参与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热线
招生电话:0533-2953328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可获淄博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登记入口、入园流程及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幼儿园招生名单、公布录取结果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