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周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导语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招生意见。

  2024淄博周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义务教育规范管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规范组织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按照“户籍房产、划片招生、尊重历史、统筹兼顾、相对就近”的原则,组织已达到规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段: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含2018年8月31日出生)。

  2.初中段:2024年小学毕业生。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不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儿童无法注册学籍,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达不到入学规定年龄的儿童入学。

  (二)报到方式

  1.已通过“爱山东”APP或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完成信息采集的城区户籍学生,可根据当时采集的房产或户籍(无房产)信息于8月15日-16日到划定的服务学校报到入学。

  2.已通过“爱山东”APP或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完成信息采集的农村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房产的可根据当时采集的房产信息于8月15日-16日到划定的服务学校报到入学。

  3.已通过“爱山东”APP或原就读学校(幼儿园)完成信息采集的农村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房产的须于8月15日-16日到集中报名点(周村区实验中学明启楼一楼)进行信息确认。

  4.未参加4月18日-5月10日信息采集的学生,可于8月15日-16日到集中报名点(周村区实验中学明启楼一楼)采集信息。

  5.有幼随长同学段同校就读需求的家庭,于8月15日-16日到集中报名点(周村区实验中学明启楼一楼)进行信息确认。

  6.到乡镇学校就读的学生,请于8月15日-16日到片区内服务学校报到入学。

  7.凡因病或其他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由家长写出申请,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8.于8月15日-16日到集中报名点(周村区实验中学明启楼一楼)集中采集信息的学生,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

  (三)特教招生

  区特教中心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总体要求,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各学校要积极落实融合教育理念,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加强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组织管理,建好残疾学生档案,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教育。

  (四)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指南的通知》(鲁教基字〔2022〕14 号),入学报名时,各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要及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五)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32号)要求,切实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控辍保学工作,摸清片区内适龄儿童底数,组织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对于逾期未报到的适龄儿童,要及时联系,了解原因,防止学生辍学。严格规范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做到建档及时、信息准确、流程规范。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做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六)民办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组织招生。民办学校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函〔2024〕3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电脑派位办法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工作须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无小学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初中学籍。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段入学教育优待政策;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保障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

  (二)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确认和调剂安排的农村进城、外来务工和招商引资等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

  (三)报到期间,因学生及家人外出未归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报到的,由学生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到服务学校审核报到,学校不得拒收。因要求择校等不合理原因而导致不按期报到的学生,按调剂学生处理。

  (四)鉴于周村城区部分路、街、巷居民生活区更名、拆迁等情况,各招生学校要组织人员进一步熟悉学区内路、街、巷名称的变更情况,严格审验户籍与房产材料。

  (五)城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学生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的学生入学,不得擅自招收学区外的学生入学。对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招收的择校生、农村进城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予以注册学籍,对违反招生政策及收取择校费等费用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周村三中片区内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周村区实验中学初中部或周村三中就读。

  (七)具有南郊镇八里小学学区村居户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南郊中学或周村区实验中学初中部就读。

  (八)具有爱国村户籍,现居住于铁路以南片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周村一中或周村区实验中学初中部就读。

  (九)具有灯塔村、西塘村户籍,现居住于电厂路以北,东门路以西片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东门路小学、新建路小学灵峰校区、北门里小学就读。

  (十)站北路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凤鸣小学或站北路学校就读。

  (十一)正阳路小学片区内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丝绸路小学或正阳路小学就读。

  (十二)东街以东,青年路以南,丝绸路以西,新建路以北片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丝绸路小学、新建路小学或中和街小学就读。

  (十三)青年路以北,东街、天香公园、长行东街以西,恒星路以南,东门路以东片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淄博六中初中部或周村二中就读。

  (十四)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新建路小学灵峰校区或东门路小学就读。

  (十五)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

  (十六)各学校一律不准以开展实验研究、办特色班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课测试选拔学生,不得提前组织报名。

  (十七)必须实行平行分班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均衡教师资源配置,严格禁止学生选班择班,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十八)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规范招生行为,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十九)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将在新生入学后另行组织。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由安伟同志任组长,丁昌军、王鹏同志任副组长,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工会、计财审计科、组织人事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加强招生管理。

  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大局出发,做好招生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要在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今年中小学招生任务。

  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7875112、7875109

  周村区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2.周村区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学区说明

  北门里小学:电厂路以南→东门路以西→新建路以北→涿河以东。

  东门路小学:电厂路以北,东门路以西。

  凤鸣小学:恒星路以南→正阳路以东→太和路以北→油库铁路以西→新建路以北→昼翔路以东→太和路以南→东过境路以东→铁路以北。(含黄营村、二十里铺村、北旺村、管庄村、小周家村)

  市南路小学:涿河以东→铁路以南→正阳路以西→309国道以南。(含樊家庄村、小方庄村、尚庄村)

  实验学校:青年路以南,涿河以西。

  新建路小学:新建路以南→东门路以东→青年路以南→东街以西→中和街以北→东门路以西→铁路以北→涿河以东。

  新建路小学灵峰校区:电厂路以南,涿河以西,青年路以北。

  中和街小学:东门路以东→中和街以南→东街以东→青年路以南→丝绸路以西→新建路以南→正阳路以西→铁路以北。

  正阳路小学:机场路以北→丝绸路以东→恒星路以南→正阳路以西。(含新民村)

  丝绸路小学:东门路以东→青年路以北→丝绸路以东→新建路以北→正阳路以西→机场路以南→丝绸路以西→恒星路以南。

  站北路学校:309国道以北→正阳路以东→太和路以南→油库铁路以东→新建路以南→昼翔路以西→太和路以北→东过境路以西→铁路以南。(含建国村、西陈村、东陈村、南陈村、新庄村、立家村)

  3.周村区2024年城区初中招生划片示意图

  4.周村区2024年城区初中招生划片学区说明

  周村一中:凤阳路以南→涿河以西→新建路以南→丝绸路以西→站北路以南→米河路以西→铁路以北→西南路以西。

  淄博六中:凤阳路以北→涿河以东→新建路以北→东门路以西→恒星路以南。

  周村二中:东门路以东→新建路以北→正阳路以西→恒星路以南。

  周村三中:恒星路以南→正阳路以东→新建路以南→丝绸路以东→站北路以北→米河路以东→铁路以北。(含西陈村、东陈村、南陈村、新庄村)

  实验中学初中部:西南路以东,铁路以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淄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升学】可直达2024淄博市义务阶段入学信息报名、报名指南、入学条件、填报官网入口,录取结果查询、其他入学报名、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