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淄博博山区幼儿园招生报名简章(招生计划名单)

导语 为确保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淄博博山区教体局,结合博山区实际,制定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4淄博博山区幼儿园招生报名简章(官方最新)

  结合博山区实际,制定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01、招生方式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均实行网上招生。

  02、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各幼儿园不得拒绝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予以适当照顾。妥善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就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继续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03、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2.简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除城镇配套居住区业主子女和政策优待类人群子女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其他人员子女网上报名时只登记幼儿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04、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

  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师资水平等,经科学测算后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数,报区教体局审核。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发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本年度招生资格,不再招生。招生时间:2024年5月中旬—6月中旬。

  (二)发布招生信息

  各幼儿园招生信息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博山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将全区幼儿园地址、招生计划、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同步发布。

  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园招生信息,明确报名方式、招生对象、计划招生数、入园条件等,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三)进行网上报名、招生

  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有配套职能的幼儿园及政策优待类人群招生。

  (1)报名时间:5月22日——5月25日。

  (2)报名对象: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居住的业主子女;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多孩家庭子女(入园小班)。

  符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和政策优待类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如系统无法自动获取的,请根据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请根据提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一楼大厅现场审核。

  (4)审核确定入园资格:区教体局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重新提报相应材料。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取得入园资格。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名单。

  (5)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本园第一阶段入园资格名单。

  2.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配套幼儿园和其他幼儿园招生。

  在“博山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幼儿园及学位数。

  (1)报名时间:5月28日——6月3日。

  (2)报名对象:第一阶段取得入园资格外的所有幼儿。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如系统无法自动获取的,请根据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意向幼儿园线下报名。

  (4)审核确定入园资格:区教体局组织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取得入园资格。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园资格名单。

  (5)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取得入园资格名单。

  3.第三阶段:补录

  (1)报名时间:6月5日——6月6日。

  (2)报名对象:针对第二阶段电脑排位未取得入园资格的幼儿。

  (3)报名流程:幼儿监护人可登录“爱山东”APP修改报名幼儿园,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根据报名顺序报满为止。各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确定入园资格。

  (4)公布结果: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张贴等方式公布取得入园资格名单。

  05、工作要求

  1.成立博山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我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

  2.各幼儿园成立本园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网上招生报名期间,各幼儿园在本园设立报名咨询点和线下报名通道,对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家长做好网上报名,为部分不方便线上报名的家长提供线下报名服务。本次2024年秋季入学将实现全省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同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请各幼儿园高度重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少动手”。

  3.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违规收取押金等费用,幼儿入园后不得跨学期收费,原则上需按月收取保教费。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4.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5.幼儿监护人要按照各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6.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各幼儿园招生方案须经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幼儿园要按照招生计划,确保班额符合规定。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7.监督电话

  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0533-4297289;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4164117

博山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第一批招生计划审核通过的幼儿园名单

根据各幼儿园提交的招生计划,经区教体局审核,现公布第一批审核通过的幼儿园名单,后期将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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